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药品使用说明书管理办法?
药品说明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产品详细名称
2、首次获得药监局批准的年份
3、适合服用的病症类型
4、使用的剂量细节,如一天几次,一次几粒,一次服用该药物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天等
5、禁止使用的人群,如孕妇禁用,发热患者禁用等
6、服用后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即副作用)

7、与哪些药品或食品会出现相互作用
社会药房需要执行哪些法律法规?
我国的部门法分为宪法、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讼程序法等八个法律部门。社会法部门又有权益保障法和劳动法的分类。在这两个分类中,都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如:社会保险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
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场所有何要求?
1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3销售进口药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派出销售人员销售药品的,还应当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授权书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本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销售人员应当出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药品采购方核实。
5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药品基本知识及GSP的有关内容是什么?
1、为统一标准,规范GSP认证检查,保证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0.7.1)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共109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34项,一般项目75项。
3、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评定。凡属不完整、不齐全的项目,称为缺陷项目;关键项目不合格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为一般缺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细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