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人才引进安居房政策,三亚人才引进安居房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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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2-27 18:05:0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三亚人才引进安居房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三亚人才引进安居房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海南哪类人才引进符合购买安居房?

海南省对于引进人才购买安居房有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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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 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24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 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 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引进人才类型和购房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变化,建议你关注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海南符合购买安居房的人才引进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要求其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要求其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本市县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要求其在本市县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总的来说,海南符合购买安居房的人才引进主要面向各类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等。

三亚安居房购买条件和细则?

本市县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购买:

1、2020年4月28日前已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2020年4月28日后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3、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累计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及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2023年三亚安居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条件要求为,

1.在2020年4月28日前落户的本市居民,无社保、个税年限要求;

2.2020年4月28日后落户的本市居民或未在本市落户的引进人才,需在本市至少连续缴纳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3.未在本市落户的非引进人才,需在本市至少累计缴纳60个月的社保或个税。

4.在满足以上条件前提下,申请人同时需符合: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等);未落户本市的申请人居民家庭需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已落户本市的申请人居民家庭及引进人才居民家庭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33平方米;申请人离异后申购安居房,且婚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平方米的,需离异满3年;以及省市其他有关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三亚人才引进安居房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三亚人才引进安居房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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